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我单位接到您的投诉后,立即与相关办事处进行了沟通、协调。由林山寨街道办事处城管科牵头,技师学院社区、执法中队配合,一同前往工人路183号院。经查,养鸡者为一名退休老师,饲养鸡子数量约15只。现场执法队员找到养鸡户主,向其说明养鸡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的情况,对其进行了耐心的劝阻教育,宣传《郑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责令其立即整改,将鸡转移。养鸡户也很配合,表示一定按要求把鸡全部入笼,并尽快处理或转移,避免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同时,执法人员与社区工作人员进行了沟通,协调其在社区内积极宣传市区内禁止养鸡的相关规定,加强小区居民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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