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城市管理局发布的信息存在不足 荥阳市城市管理局: 荥阳市城市管理局发布的信息存在下列不足: 《关于城建系统有关职责分工和机构编制调整事宜的通知》缺少发文机关名称、成文日期、发文机关印章等关键内容,人民群众根本无法知晓职责移交是哪年的9 月 30 日为时间节点。 《荥阳市城市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没有在荥阳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荥阳市城市管理局机构职能板块,而是发布在其他位置,导致人民群众根本不可能及时找到。 荥阳市城市管理局应当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要求,公开发布《关于城建系统有关职责分工和机构编制调整事宜的通知》全文,包括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 应当在荥阳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荥阳市城市管理局机构职能板块发布《荥阳市城市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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