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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水区泰和苑3号304号业主深夜噪音扰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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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4-3-6 23:39:2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待处理

郑州市公安局

等待时间

251小时:26分钟

金水区泰和苑3号楼304号业主深夜噪音扰民,与该业主沟通无效,物业多次出面调解,该业主依然在深夜发出撞击地板声和各种物品碰撞声,造成楼下60多岁的老人因长期休息不好并发疾病,生病期间依然不能得到安静的休息环境。恳请辖区民警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音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给予该业主警告。请明确告知304号业主警告后不改正的,将给予相应处罚。希望该业主能在中午1250到1500,晚上2200至次日早晨0600之间尽量保持安静,做到不打扰他人正常生活。特此,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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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4-3-10 22:33:24 |只看该作者
什么时候能处理?我就想问警察一个问题,说好的“警察在平安在,警察在幸福在,警察在正义在”的。我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反映诉求,为什么就得不到解决? 为什么不守法的邻居却能我行我素?幸福与正义何在?这个世界是不是就是“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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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24-3-27 16:35:56 |只看该作者
先报案,留出警记录,去法院起诉申请噪音鉴定,鉴定费由过错方承担,法院起诉中一定要提到报警出警,对方并未整改,然后在诉求中阐述由哪个派出所协同处理。然后拿着法院判决就可以理直气壮去派出所要求对方处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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