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应当公开 荥阳市人民政府: 《荥阳市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规定,首批将城市管理、水利、农业农村、交通、文化广电和旅游5个领域主管部门的78项行政处罚权,赋予各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实施。各乡镇要做好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的梳理工作,经市委编办、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和司法局的共同指导后,向社会公布执法事项清单,并公开具体职责、执法依据、处罚裁量基准、执法程序和监督途径。市司法局要加强对各司法所的业务培训和指导,提升其在乡镇综合执法工作中的法治保障、执法证件管理和行政执法监督水平。各乡镇统筹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相关内设机构、一村一警等基层治理力量,依托网格建立日常巡查、线索上报、协调分工、案件查处、结果反馈、考核评价的闭环工作流程,构建党建引领、权责明晰、运转高效的综合执法管理体系,全面实行网格化执法管理模式。各乡镇人民政府为行政执法主体,具有独立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具体执法工作由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以乡镇人民政府名义依法开展。 荥阳市人民政府应当解释说明下列问题: 各乡镇人民政府是否向社会公布执法事项清单,并公开具体职责、执法依据、处罚裁量基准、执法程序和监督途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