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刘寨镇新寨村1组,村民王军民和其他村民。私自在新寨村1组南边大坡底部,东边的荒地上。大量取土,盗挖盗卖土地,造成严重环境破坏,植被破坏。私自取土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禁止占用破坏耕地荒地,盗挖,取土,违规违法!造成环境破坏,植被损坏的,追究责任,恢复治理!私自取土又卖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8条,以牟利为目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资源违法。违反了《民典法》第265条,村民集体所有土地资源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个人侵占,私分,破坏,倒卖土资源。违反了《森林法》第44条,违规开垦,采土行为,致使环境树木毁坏属于违法。请相关部门尽快制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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