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不动产登记业务流程,新房办证需先经过房管部门网签、测绘、楼盘表确认等业务流程后,再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商品房首次登记及转移登记完成产权证办理。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不动产登记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但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实施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经核实,东悦城2号院尚未向我中心申请办理首次登记,待开发公司申请完成首次登记后,方可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办理首次登记要件:1、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2、身份证明材料:(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2)授权委托书;(3)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3、登记原因证明材料:(1)不动产权属证书(土地);(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3)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意见书;(4)房屋竣工验收材料;(5)公安部门出具的项目地址及房屋地址门牌证明;(6)权籍调查表、不动产(房屋、土地)测量报告。待开发企业备齐资料前来申请业务时,我单位将依法依规尽快为其办理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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