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武路南段存在大量坑槽等严重损毁
荥阳市人民政府: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规定,城市道路管理实行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协调发展和建设、养护、管理并重的原则。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道路管理工作。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对其组织建设和管理的城市道路,按照城市道路的等级、数量及养护和维修的定额,逐年核定养护、维修经费,统一安排养护、维修资金。承担城市道路养护、维修的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城市道路养护、维修的技术规范,定期对城市道路进行养护、维修,确保养护、维修工程的质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养护、维修工程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城市道路完好。
广武路作为荥阳市中心城区的主要道路,南段(七里村---索河路)存在大量坑槽等严重损毁,对于人民群众出行造成极大障碍。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承担城市道路养护维修的单位公职人员涉嫌玩忽职守职务违法。
荥阳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对相关单位公职人员给予处分,责令承担城市道路养护、维修的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城市道路养护、维修的技术规范,定期对城市道路进行养护、维修,确保养护、维修工程的质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养护、维修工程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城市道路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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