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和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各级各类学校的法定义务
---学校最高负责人带头抗拒普通话,还有资格去监督管理全体教师吗
荥阳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3日19时43分许,索河路与京城路交叉口以东约142米,荥阳市高级中学的学生集中听取报告,一名男性教师拒绝使用普通话,而是使用方言给学生讲述“一个老太太的故事”,通过高音喇叭其声音扩散很远,周围群众听得清清楚楚。作为荥阳市最优质的公办教育机构,居然公开违背国家法律,性质极其恶劣。学校拒绝为学生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供条件,学生以后无论是上大学还是直接就业,必然面临普通话能力严重不足的困境。
2024年6月13日,荥阳市人民政府回复:当天,荥阳市高级中学为高三毕业生进行考前动员会,校领导在会议上为学生做考前动员。关于普通话教学要求,上级规定课堂教学必须使用普通话,荥阳高中目前课堂教学全部使用普通话教学,符合国家规定;其他场合,如教师之间、师生之间、生生之间的日常交流,使用普通话或当地语言均可。今后,我们一定更加努力,为荥阳学子成才创造更优秀的环境。
荥阳市政府认为,除了课堂教学,其他活动可以拒绝使用普通话。按照这个逻辑,荥阳市高级中学这名领导干部的行为就是完全合法的,不需要予以批评纠正,甚至还要为之鼓掌称颂、颁发优秀证书呢。
实际上,这种认识是极端错误的,完全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第九条规定,下列用语应当以普通话为基本用语:(一)国家机关及其他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组织的公务活动用语;(二)幼儿园、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育教学和校园用语;(三)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主持和采访用语,电影、电视剧用语,汉语文音像制品、有声电子出版物用语。
教语用〔2017〕1号 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规定,学校是语言文字工作的基础阵地。学校是推广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养国民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增强国民文化自信的重点领域,使用和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各级各类学校的法定义务,是学校依法办学的基本要求。学校教育教学是提高国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提升人力资源素质的主要渠道。学校师生是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力量。扎实做好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是切实发挥语言文字事业基础性、全局性作用的关键环节。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机制建设。各级各类学校要深入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建立完善语言文字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加强队伍建设,在学校内涵建设和育人目标中明确语言文字工作要求,定位准确,目标明晰,措施到位。建立切实可行的工作制度和评价体系,相关要求贯穿于学校常规工作和主要环节,常抓不懈,确保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各级教育督导部门和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在按照《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办法》开展督导工作时,要将学校作为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的重点领域,切实按照每5年一轮的频度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进行督导评估,确保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建设有序推进,达标建设任务按时完成。
《国家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规定,语言文字工作有计划、有过程、有总结。校长熟悉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在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中有语言文字工作内容;在用语用字、学生培养、教育实践过程中有关于语言文字使用的规章制度,并有定期检查落实制度;在职务评聘、教育教学考核评价等制度中,有关于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应用情况的明确要求。按照规定开设写字课和书法课。建立奖惩机制,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普通话是学校的工作语言和基本交际语言。校内有永久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宣传标识或标语,学校主页有语言文字工作宣传。重视环境对学生语言文化素养的熏陶作用,校内公文、文件、网站、宣传信息平台以及名称牌、指示牌、校风校训、标语、建筑物等用语用字符合规范及相关要求,汉语拼音使用规范,外文使用符合标准、规范。
由此可知,学校是推广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养国民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增强国民文化自信的重点领域,使用和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各级各类学校的法定义务,是学校依法办学的基本要求。普通话是学校的工作语言和基本交际语言。学校的教育教学和校园用语应当以普通话为基本用语。
校领导在会议上为学生做考前动员当然属于教育教学活动,属于学校的工作。有群众指出,该男子为荥阳市高级中学最高负责人、校长崔永胜,一所学校的最高负责人可以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拒绝使用普通话为工作语言,可想而知,这样的学校必然是推广普通话工作的盲区。在这样的氛围中,教师在课堂教学中是否使用普通话为工作语言,就会成为教师个人的自由选择,想说就说,不想说就不说,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即使不使用普通话,学校主管领导也没有胆量去批评纠正了。因为教师可以直接反驳学校主管领导,“咱们学校最大那个干部,在公开会议上从来不使用普通话,你为什么不去批评纠正呢,你这样开展工作,不就是捡软柿子捏吗?”,结果必然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在学校形同虚设、毫无拘束力。
荥阳市人民政府应当责成荥阳市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对荥阳市高级中学最高负责人在全市教育系统通报批评,责令荥阳市高级中学建立健全推广普通话工作制度,教育教学和校园用语应当以普通话为基本用语。
责成荥阳市语言文字工作部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教育部 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办法》、《国家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对全市所有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责令所有教师(尤其是学校领导干部)进入校园,必须牢固树立“教师进了学校门,说普通话即守法,不说普通话则违法”的法治意识,无论是讲课、开会、课后与学生谈心,必须以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这不仅仅是对教师职业的基本规范,也是“国家为公民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供条件”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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