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长期拖欠人民群众的拆迁过渡费,诚信在哪里?
荥阳市人民政府:
2018年夏季,荥阳市索河街道办事处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强行征收槐树洼村二十个村民小组的房屋、宅基地,征收安置补偿协议的甲方为荥阳市索河街道办事处,加盖有该行政机关印章,印章编码为410*******045。征收安置补偿协议约定,实行期房安置的,由群众自行过渡。过渡费标准为每人每月220元,每户低于4人的,按4人计算,过渡期为36个月,逾期按此标准双倍发放过渡费。但是荥阳市索河街道办事处拒不向群众支付过渡费,过渡费已经拖欠多年。
荥阳市索河街道办事处辩解称:槐树洼村二期拆迁村民过渡费发放到2021年,2021年至2024年度过渡费尚未发放,因疫情等原因,政府财政紧张,目前政府正在多方筹措资金,待资金到位后,会第一时间将拖欠村民过渡费发放给村民。
索河街道办事处所称“政府正在多方筹措资金”,此处的“政府”应当指代荥阳市人民政府,因为索河街道办事处不属于一级人民政府,而是荥阳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荥阳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局应当实事求是解释说明下列问题:
荥阳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局是否能够在2024年7月1日之前,向槐树洼村群众偿还拖欠多年的拆迁过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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