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对于您所反映的问题,经核实回复如下:
一、国道234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国道234项目涉及占用荥阳市高村乡、城关乡、索河办、乔楼镇、崔庙镇五个乡镇办土地,现场为G234线郑州境G310以南段(荥阳乔楼至崔庙段)改建工程,该项目占地面积2790.26亩,其中占用耕地面积1250.89亩,基本农田面积317.11亩。
2020年7月13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交通重点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郑政会纪〔2020〕49号),研究、推动项目建设进度。
该项目由郑州市交通局主导,郑州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于2018年实施建设。
(二)违法建设情况
2018年9月,郑州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荥阳市崔庙镇、乔楼镇、城关乡、索河办土地2790.26亩修建公路。
结合荥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认定该宗地137729.58平方米符合荥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认定该宗地1722441.84平方米不符合荥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其中211409.71平方米属于基本农田。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三)违法查处情况
我局于2020年11月9日对该项目违法占地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编号(荥自然资立字〔2020〕4305-1号),查处范围为道路红线内所有地块。2020年11月27日,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荥自然资罚决字〔2020〕191号)。
二、陇海西路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陇海西路项目涉及占用荥阳市索河办、城关乡、高山镇、汜水镇四个乡镇办土地,现场为省道315与省道238乔楼至汜水段新建工程(陇海线西延项目),属于2021年省级重点项目(文号:豫发改重点〔2021〕90号),该项目占地总面积1376.29亩,其中占用耕地面积681.26亩,基本农田面积0.81亩。
2016年3月18日,经《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关于省道315与省道238乔楼至汜水段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号:豫发改基础〔2016〕294号),同意项目实施。
2020年8月26日,2023年2月6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交通重点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文号:郑政会纪〔2020〕15号、郑政会纪〔2023〕8号),研究、推动项目建设进度。
该项目由郑州市交通局主导,焦作聚泰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实施建设。
(二)违法建设情况
2021年4月,焦作聚泰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荥阳市索河街道办事处槐树洼村,城关乡南周村、石板沟村,高山镇吴沟村、竹川村、冢岗村、高山村、白水峪村、石洞沟村、许村、潘窑村、穆沟村,汜水镇十里堡村土地1376.29亩修建公路。
结合荥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认定该宗地84495.14平方米符合荥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认定该宗地833079.07平方米不符合荥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541.27平方米属于基本农田。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三)违法查处情况
我局于2021年11月22日对该项目违法占地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编号(荥自然资立字〔2021〕1145号),查处范围为道路红线内所有地块。2021年12月15日,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荥自然资罚决字〔2021〕14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