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河街道办事处应当重新安排槐树洼村包村干部
荥阳市人民政府:
槐树洼村属于乔楼镇的行政区域组成部分,由索河街道办事处代为管理。索河街道办事处对于槐树洼村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拒不履行指导、支持、帮助、责令改正职责,导致槐树洼村村民委员会产生大量违法行为,拒绝贯彻执行《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恣意侵害独生子女家庭权利,扣押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股权证书多年,拒不向村民公开党务、村务、财务信息,土地流转管理与服务不规范等。
近年来,索河街道办事处指派房轲(武装部长)作为槐树洼村包村干部,从槐树洼村的混乱局面可知,房轲不能有效履行对于村级事务的指导、支持、帮助、责令改正职责。近日房轲得到党组织的特别重用,一人担任三个重要职务,索河街道党工委的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全面负责索河街道党工委的组织、宣传、统战工作,更是无力履行包村干部的职责。
荥阳市人民政府应当责成索河街道办事处采取下列整改措施:
一、索河街道办事处应当重新安排槐树洼村包村干部,不得强令房轲同志继续担任槐树洼村包村干部。房轲同志不属于索河街道办事处的公职人员,而是索河街道党工委的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应当确保房轲同志全身心做好党的组织、宣传、统战工作,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投入全部的精力与时间。
二、索河街道办事处应当安排王国锋主任或者郑子薇、王君峰副主任作为槐树洼村包村干部,认真履行对于村级事务的指导、支持、帮助、责令改正职责,全面纠正槐树洼村存在的所有违法行为,树牢宗旨意识,坚守人民立场,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感情,自觉同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着力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永远以造福人民为最大政绩,永远以人民满意为最大追求,永远不脱离群众、轻视群众、漠视群众疾苦,热忱服务群众,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用实际行动赢得人民信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