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1347|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街道办事处不得随意安排包村责任人 [复制链接]

Rank: 8Rank: 8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4-8-15 13:50:4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下派

荥阳市

处理时间

2024-8-16 10:03

索河街道办事处:       索河街道办事处实行主任负责制,领导干部包括主任、副主任。索河街道党工委与索河街道办事处是不同性质的机关,索河街道办事处居然安排街道党工委的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为街道办事处承担监督指导槐树洼村的重要任务,严重影响了索河街道党工委的组织、宣传、统战工作,削弱了党的全面领导。
       索河街道办事处应当解释说明下列问题:
       1、为什么拒不安排街道办事处主任或副主任作为监督指导槐树洼村的分包责任人?
      2、索河街道办事处作为行政机关,随意向街道党工委委员安排任务,法律依据是什么?到底是街道党工委领导街道办事处,还是街道办事处领导街道党工委?


下派到:
1. 索河办事处  查看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沙发
发表于 2024-8-16 10:03:07 |只看该作者
下派到  索河办事处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1
一般0
不满意0
处理状态: 已下派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2-27 02:39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