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党支部第一书记不能异化为挂名的虚职 ---宋平阳当前的主要任务是治病救己、安心养病 荥阳市委组织部答复,依据2019年1月印发《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七章第二十六条“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党组织可以向村党组织选派第一书记”和2018年11月印发《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六章第二十四条“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党组织可以选派优秀干部到村、社区担任党支部第一书记,指导、帮助党支部书记开展工作,主要承担建强党支部、推动中心工作、为民办事服务、提升治理水平等职责任务”相关规定,作为上级党组织,索河街道党工委可根据工作需要向槐树洼村选派第一书记。 既然荥阳市委组织部认为宋平阳担任槐树洼村第一书记职务符合规定,宋平阳应当承担建强党支部、推动中心工作、为民办事服务、提升治理水平等职责任务。 荥阳市委组织部、索河街道党工委应当督促槐树洼村第一书记宋平阳做好下列工作: 1、宋平阳作为党支部第一书记,应当指导、帮助槐树洼村党支部书记田志杰开展工作。督促指导田志杰帮助槐树洼村班子新进年轻同志(陈晓、袁志飞)尽快熟悉村级事务,因为田志杰经常与班子成员在一起工作,能够切实履行帮助职责。 索河街道党工委对宋平阳工作时间无明确要求和规定,因此宋平阳很难履行帮助槐树洼村班子新进年轻同志(陈晓、袁志飞)尽快熟悉村级事务的职责。 2、宋平阳应当对槐树洼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加强党的宗旨教育,引导全村党员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提高群众工作本领,密切联系服务群众。 3、宋平阳应当为民办事服务,督促槐树洼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无条件执行《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不得召开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去投票表决是否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应当组织工作人员对槐树洼村自2008年6月11日至今拖欠独生子女家庭的钱款进行核算,发放食品的年份按照人均采购额核算,计算出拖欠每个独生子女家庭的总金额,在2024年度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时,首先偿还这笔债务。如果2024年度集体经济收入不足以偿还债务的,应当制定分期还款方案,下一年度继续偿还。如果2024年度集体经济收入偿还债务之后还有剩余的,继续进行分配,分配时仍然执行“独生子女家庭多分一人份”政策。 4、如果宋平阳不能有效承担“建强党支部、推动中心工作、为民办事服务、提升治理水平”等职责任务,应当免去槐树洼村党支部第一书记职务。 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是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宋平阳当前的主要任务是治病救己,等待身体痊愈以后,如果党支部确实需要宋平阳做些工作,随时可以为其分配工作,“中国共产党党员”就是一个响亮的身份,不需要为一个患有重病的党员安排正式职务。 请各位人民公仆看清楚,在这次信件中,我没有提出宋平阳存在任何违纪违法行为,只是建议你们不要对一名患有重病的同志赋予他无力承担的“建强党支部、推动中心工作、为民办事服务、提升治理水平”等职责任务。这样的结果导致该同志不能安心养病,身体难以康复,同时也影响中国共产党的声誉,村党支部第一书记本来是极其重要的职务,不能异化为挂名的虚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