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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消极无为、漠视群众利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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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13 09:50:1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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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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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消极无为、漠视群众利益
荥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机构:
    2023年9月28日上午,国道310线郑州西南段改建工程和国道234线郑州境(荥阳乔楼至崔庙段)改建工程开通试运营,标志着郑州市环城货运通道全线贯通。本次主线试通车运营的终点位于荥阳市崔庙镇连接G234线,全长46.047公里。该项目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时速100公里/小时。
    由此可知,原310国道荥阳市区段(荥阳实验高中以东,荥阳市中原区交界处以西),自2023年9月28日起由国道变更为城市道路,将近一年时间过去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消极无为、漠视群众利益,并未对该城市道路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一、该城市道路存在的问题
   (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未能及时调整完善交通管理措施
    该城市道路仍然有大量货运车辆高速行驶,对人民群众的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该城市道路周边居住了大量群众,群众穿越道路上学、工作、购物的需求非常普遍,但是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限速标志严重缺失,导致群众穿越道路极为困难,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二)城市道路两侧的封闭栏杆未能及时拆除
     既然已经不是国道了,作为城市道路,不应继续保留道路两侧的封闭栏杆。这些封闭栏杆高度约80至100厘米,对于群众出行造成很大障碍,老年人、残疾人、儿童无法抬腿越过栏杆。
     二、整改措施
    荥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机构应当采取下列处理措施:
    (一)对该城市道路设置限速标志,机动车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50公里,禁止或者限制货运车辆进入该道路。
    (二)广泛征集道路周边居民的意见建议,及时增设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确保群众能够便捷安全的穿越道路上学、工作、购物。
    (三)督促道路管理部门对该城市道路两侧的封闭栏杆全部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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