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放任基层党组织领导干部损害党和国家的光辉形象
荥阳市委社会工作部:
2024年9月25日,索河街道槐树洼村干部要求第二批拆迁未能安置到位的群众加入“槐树洼一号网格”微信群,微信群里的村级干部包括中国共产党荥阳市索河街道城关村槐树洼管区支部委员会书记田志杰、副书记陈晓。这些基层党组织领导干部对于人民群众的诉求漠不关心、冷若冰霜、不予回应,引起了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之际,荥阳市委社会工作部不能放任基层党组织领导干部损害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光辉形象,应当采取下列整改措施:
一、荥阳市委社会工作部部长应当带队到槐树洼村蹲点调研,全面了解梳理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责令索河街道办事处立即向群众偿还拖欠多年的拆迁安置过渡费,及时交付安置房。
二、荥阳市委社会工作部应当责令田志杰、陈晓等党的基层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温入党誓词,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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