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中牟县汉旺博翠苑小区的一名业主,在2013年左右买了一个地下车位,今年四月份时候与汉旺博翠苑小区物业(河南省馨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经理张显奎(与汉旺置业老总张显俊为亲兄弟)进行微信沟通,询问是否可以安装私人充电桩,得到答复为:如果你电业部门有熟人,你安装我不管,你装完之后跟我签个免责协议就行。该小区地下车库有物业安装的公共充电装5台10个充电口,私人安装充电桩一台。 在今年9月初,我购置了一辆传祺牌新能源汽车,再次与物业经理沟通,准备签订免责协议,得到答复为:小区电容不够,不能同意安装。后我拿出国家及我县出台的绿色低碳转型的相关政策文件,该经理表示:不要跟我扯啥政策、文件,我就个人行为不允许你安装。我将该事件投诉到县直住房部门,住房部门让我向该部门物业科反映问题,物业科人员以此事件为属地管理,需向小区所在社区投诉,我又将该事件投诉至小区所在社区(绿城社区),经社区工作人员、物业三方沟通约定:物业方在国庆节前了解情况并拿出两套方案,国庆节后在小区全体物业群内向全体业主诉说明。国庆节后该物业经理迟迟未履行约定,我在物业群催促后 被该经理移出小区业主群。后又向相关部门投诉,住房部门物业科仍以属地管理、没有该项权利为由拒绝受理。社区方面表示会再次沟通,至今该事件未有任何答复。
按照郑州市出台的郑政办【2024】7号文,牟政办【2024】12号文均表明由县住房保障部门牵头,对现有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因地制宜推进现有居住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在具备建设条件前提下有需要的固定车位应装尽装;加强对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引导业主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现住房部门以属地管理为由不作为。请相关部门督促并解决该问题。十分感谢!
补充内容 (2024-10-15 13:50):
另汉旺博翠苑小区存在以下问题:
1、消防安全隐患:电动两轮、三轮随处停放、飞线充电、堵塞消防通道等;
2、涉嫌偷漏税:缴纳物业费从未开具发票
补充内容 (2024-10-15 13:54):
3、公共收益从未对小区业主公开、公示;
4、小区内有人私占公共绿地种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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