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就业歧视
郑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用人单位发布的招用人员简章或招聘广告,不得包含歧视性内容。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央网信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规范管理的通知》规定,加强对就业歧视行为监管。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完善招聘信息管理制度,推行招聘信息规范格式,防止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布含有性别、年龄、学历等方面歧视性内容的招聘信息。加强监督检查和动态监测,定期检查或抽查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布的招聘信息,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对就业歧视有关关键词开展线上监测,针对性跟踪调查、督促提醒。加大惩处力度,对发布含有歧视性内容招聘信息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法采取行政约谈、通报曝光、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其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2024年9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发布,要求保障平等就业权利。坚决破除影响劳动力、人才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同步推进户籍、用人、档案等服务改革,消除地域、身份、性别、年龄等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就业歧视,畅通社会流动渠道。健全就业歧视救济机制,依法纳入劳动保障监察范围,完善民事支持起诉机制,稳妥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完善残疾人按比例就业、集中就业、自主就业促进机制,发挥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促进就业作用。保障妇女在就业创业、职业发展、技能培训、职业健康与安全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健全生育保障、普惠托育、就业扶持等支持体系,构建生育友好的就业环境。将就业工作作为县以上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重要内容,按有关规定开展就业工作表彰。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就业当作民生头等大事,加强组织实施,健全制度机制,增强工作合力,结合实际抓好本意见贯彻落实,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郑州市律师协会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存在严重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就业歧视,郑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当采取下列处理措施:
一、组织劳动保障行政执法机构立即对郑州律师协会网站发布的律师事务所招聘信息进行全面检查,对于设定毕业院校、学历、专业、年龄、性别、驾驶证等歧视条件的律师事务所,给予行政处罚。
二、责令郑州市律师协会认真审核各律师事务所提交的信息,不得通过网站发布含有歧视性内容招聘信息。
河南冠古律师事务所 要求年龄 30周岁以下,要求专业 法学。存在年龄歧视、学历歧视。
河南天欣律师事务所,要求性别 男,要求专业 法学,存在性别歧视、学历歧视。
河南广科律师事务所,要求年龄 30周岁以下,存在年龄歧视。
北京天元(郑州)律师事务所,要求学历 硕士研究生,存在学历歧视。
北京京都(郑州)律师事务所,要求年龄 30周岁以下,要求专业 法学。存在年龄歧视、学历歧视。
河南天欣律师事务所,要求年龄 30-50周岁,要求专业 法学,存在年龄歧视、学历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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