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高新区五龙口小产权安置房,原公告及协议原址安置,根据原协议第二条安置办法中第3条,在安置时需缴纳一定土地使用费、办证费、契税等费用,办理商品房房本。现在石佛办事处没有按公告协议原址安置,从三环内安置到三环外也没有给我们任何补偿,却按协议收取土地使用费、办证费、契税等费用,而且此项费用每家每户金额不同,从每平米几百到几千元,据了解给的房子是天一花园项目,该项目为政府划拨土地,并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石佛办事处并不是土地使用费的收费主体,没有收费权力,存在不合理性2.在此次房票安置中,面积不能自由选择,大面积不让选择,而且选择小面积不退钱,强制性购买车位费及物业费,物业费能交几十年,不退钱,反而办事处让我们再交钱,办事处已扣除我们27个月过渡费,作为土地使用费、办证费、契税等费用作为抵扣款,存在不合理性
3.现在我们老百姓生活困难,没有那么钱,望领导考虑实际情况,该退的退,该交的交,有相关收费主体收取土地使用费、办证费、契税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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