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领导干部肆意侵害陈寨村群众合法权益
荥阳市人民政府、荥阳市纪委监委:
2018年,荥阳市乔楼镇人民政府与陈寨村群众签订房屋拆迁安置协议,明确约定安置房建设在陈寨村范围内,超过三年未能交付安置房的,应当加倍支付过渡费。近年来,荥阳市乔楼镇人民政府违背诚实守信原则,拒不向群众支付过渡费。更为恶劣的是,近日以来,乔楼镇领导干部强迫群众签订新的协议,计划将陈寨村群众分散到外地的多处安置区,距离陈寨村非常遥远,引起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基层领导干部极大地伤害了人民群众的感情,破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
荥阳市人民政府、荥阳市纪委监委应当采取下列整改措施:
一、荥阳市纪委监委应当对乔楼镇党委书记、乔楼镇人民政府镇长、副镇长等领导干部给予处分,责令乔楼镇党委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站稳人民立场、把握人民愿望、尊重人民创造、集中人民智慧,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守住人民的心,兑现对人民群众的承诺。
二、责令乔楼镇人民政府严格遵守房屋拆迁安置协议,及时向陈寨村群众支付过渡费,安置房必须建设在陈寨村范围内,不得强行将陈寨村群众分散到外地的多处安置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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