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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振兴足球公园改造提升项目处罚撤销申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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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11 20:45:2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待处理

管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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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小时:46分钟

尊敬的相关主管部门:
我公司河南广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投标程序,成功中标振兴足球公园的运营权,并与南曹街道办事处签订了正式合同。为贯彻和积极响应河南省体育局、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足球场地对外开放和运营管理的实施意见》(豫体〔2021〕37号),我公司计划对位于梦想路与祥和路交叉口西南角的振兴足球公园进行环境改造提升。
此次改造提升项目已依法在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系统完成备案,项目代码为:2502-410104-04-01-904292。改造内容包括:
现有临时设施线路的升级;
体育场地围栏及草坪的修复;
损坏的体育设施的修缮;
增设功能性建筑、运动员更衣室及淋浴设施、餐饮服务用房等配套设施。
然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公司遇到了以下问题:
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南曹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办公室向我公司开具了配套房屋设施自行拆除通知书,我司当天按照要求进行拆除部分房屋,同时按照正常流程进行项目备案。
在项目备案手续完成后,在建设过程中南曹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办公室又多次阻止我方施工,告知有人多次投诉我方导致无法进行项目建设工作。
我司投诉请求
鉴于上述情况,我公司特此提出以下请求:
请求为我公司提供必要的支持与协助,确保振兴足球公园改造提升项目顺利实施。
请求改善经商环境,相关主管部门应严厉处理恶意投诉我方项目建设的人员或单位不当行为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经商环境,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
请求撤回(南执办则停通字2025第2753号)通知书,保障足球公园项目顺利进行。
足球公园目前整体公共设施损坏严重,且没水,没电,环境卫生脏、乱、差,我公司在接收公园后,秉持合法合规经营的原则,积极响应政府政策,致力于为市民提供优质的体育公共服务。然而,当前项目推进受阻及经商环境受到破坏的情况,已对我公司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和声誉损害。我们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高度重视此事,尽快解决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同时也请领导亲自来公园现场视察了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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