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建设应当把人民利益放在最高位置
荥阳市交通运输局:
公路建设应当坚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党的宗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把人民利益放在最高位置,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农村公路建设是乡村振兴的基础性工程,对于改善农村基础设施、促进产业发展、提高农民收入具有重要作用。
一、存在问题
根据对槐树洼村范围内公路现状的调研发现,存在下列问题:
1、国道改建工程致使群众出行困难
2018年9月,郑州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开始启动G234线郑州境G310以南段(荥阳乔楼至崔庙段)改建工程,2023年9月20日通车。该工程在槐树洼村范围内,设置1个互通式立体交叉、1个中央分隔带开口平面交叉、若干个右出右进平面交叉。
经过数年的实践发现,这些交叉远远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尤其是南部的寨根、里沟、南顶、宁脑等村民小组。由于槐树洼村二期拆迁安置工作长期陷入停滞,仍有大量群众居住在寨根、里沟、南顶、宁脑等村民小组,大量土地需要耕种,还有部分招商引资项目急需引进。公路通行效率较低,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乡村振兴。
2、乡村道路严重损毁
由于长期缺乏维护、暴雨灾害等原因,致使槐树洼村范围内的乡村道路严重损毁,部分乡村道路已经无法通行,其他能够通行的乡村道路存在坑槽、裂缝、沉陷、积水等各类路面病害。
二、处理建议
为了规范公路建设管理,促进公路事业可持续健康发展,荥阳市交通运输局应当采取下列处理措施:
(一)立即安排二名以上公路专业技术人员前往槐树洼村进行调查研究,应当邀请槐树洼村民委员会工作人员、村民小组组长、村民参加座谈会,根据人民群众意愿和公路工程技术规范,共同研究制定《槐树洼村公路建设整改工作方案》。
(二)荥阳市交通运输局应当安排荥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在万山隧道上方建设一条乡村道路,宽度不低于4米,在万山隧道北出口以北约200余米东侧,设置一个右出右进平面交叉,有利于人民群众能够安全便捷进入国道G234线。该乡村道路的建设资金,由国道建设单位已经支付的“施工占用乡村道路补偿费”列支。
下派到:
1. 荥阳交通运输局 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