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避免槐树洼村陷入“两不管”状态
荥阳市委组织部:
劳部发〔1995〕309号《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按照荥阳市的地方标准,村级党组织书记每月的补贴为3000元,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应当参照劳部发〔1995〕309号文件,支付其病假补贴,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即不低于1680元。
2025年3月中旬至今,槐树洼村党支部书记田志杰连续请病假,不能履行职责,目前党支部书记职位空缺。荥阳市委组织部应当采取下列处理措施:
一、荥阳市委组织部应当依法核定田志杰的病假补贴金额,不得继续按照每月3000元标准发放,建议核定为1680元。
二、荥阳市委组织部应当督促乔楼镇党委立即免除田志杰的“党支部书记、委员”等一切职务,乔楼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必须立即履行对槐树洼村的领导管理职责,坚决避免槐树洼村陷入“两不管”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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