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对学校卫生工作行使监督职权
荥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卫生工作行使监督职权。其职责是:(一)对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的选址、设计实行卫生监督;(二)对学校内影响学生健康的学习、生活、劳动、环境、食品等方面的卫生和传染病防治工作实行卫生监督;(三)对学生使用的文具、娱乐器具、保健用品实行卫生监督。学校卫生监督员执行卫生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卫生主管机构交付的学校卫生监督任务。学校卫生监督员在进行卫生监督时,有权查阅与卫生监督有关的资料,搜集与卫生监督有关的情况,被监督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给予配合。学校卫生监督员对所掌握的资料、情况负有保密责任。
荥阳市龙门实验学校西校区位于成皋路、龙门街口西北,该校区的厕所臭气弥漫,严重影响小学生的健康成长。荥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采取处理措施:
一、责成行政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荥阳市龙门实验学校实施监督检查,对直接责任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进。情节严重的,可以同时建议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二、荥阳市龙门实验学校必须每日安排工作人员对全部厕所进行消毒除臭,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毒、无刺激性气味的消毒药品,不得使用敌敌畏等高毒刺鼻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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