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加强统筹谋划
荥阳市委及其组织部:
根据2024年10月郑州市级机关的责令改正决定,槐树洼村由乔楼镇真正管辖,索河街道不再具有任何领导管理职权。但是200日过去了,乔楼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并未全面履行对槐树洼村的领导管理职责,主要领导干部蒋某、吉某并未大力深入农村走访调研,而是安排吴可攀、丁向荣、赵亚慧等人担任所谓槐树洼村“包村干部”,同时委托索河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继续享有领导管理职权,没有认真贯彻执行党规国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比较严重,导致人民群众的合法合理诉求得不到及时解决。
一、荥阳市委的职责
《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规定,农业农村农民(以下简称“三农”)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把解决好吃饭问题作为治国安邦的头等大事,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多予少取放活,推动城乡融合发展,集中精力做好脱贫攻坚、防贫减贫工作,走共同富裕道路。县(市、区、旗)党委处于党的农村工作前沿阵地,应当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管用的工作措施,建立健全职责清晰的责任体系,贯彻落实党中央以及上级党委关于农村工作的要求和决策部署。县委书记应当把主要精力放在农村工作上,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加强统筹谋划,狠抓工作落实。各级党委应当完善农村工作领导决策机制,注重发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作用,注重发挥智库和专业研究机构作用,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各级党委特别是县级党委应当认真履行农村基层党建主体责任,坚持抓乡促村,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加强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持续加强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阵地、基本制度、基本保障建设。
由此可知,中共荥阳市委处于党的农村工作前沿阵地,应当认真履行农村基层党建主体责任,坚持抓乡促村,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加强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持续加强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阵地、基本制度、基本保障建设。市委书记杨金军同志应当把主要精力放在农村工作上,深入槐树洼村调查研究,加强统筹谋划,狠抓工作落实。
二、槐树洼村的情况
槐树洼村党支部属于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党支部书记田志杰已经离村休养近二个月,不能履行党支部书记、委员等岗位职责,但是乔楼镇党委并未及时安排党支部代理书记。
在荥阳市委组织部反复强调“槐树洼村党支部等到年底集中换届”的情况下,乔楼镇党委拒不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于2025年5月11日上午,在槐树洼村实施所谓“党支部书记候选人民主测评”、“党支部委员选举党支部书记”,存在下列严重违纪问题:
1、槐树洼村党支部没有提前制定选举办法,没有经过2025年5月11日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2、乔楼镇党委没有安排组织委员张振宇对槐树洼村党支部选举实施全程监督指导。
3、没有按照规定推选、表决通过“监票人”,索河街道党工委委员房某是田志杰的投票代理人,不能作为监票人。
4、没有设立“党支部书记候选人民主测评”、“党支部委员选举党支部书记”秘密写票处。只有秘密写票才能确保选举时不受窥视,在一个公开的环境中,划票的过程事实上是一个彼此窥视、互相影响的过程,即使不写选民的姓名,选谁不选谁也有可能被其他选民知晓。要达到秘密划票的目的,必须设置秘密写票处,创造一个隐秘、封闭的划票环境。秘密写票处为选民撑起了表达自己真实意愿的保护屏障,为减少宗族、家族、宗派势力对选举的干扰控制提供了条件,催生着农村现代民主政治的发育和成长,能够让农民摒弃“喜欢打听、偷看别人划票”的不良习惯,学会保护自己的选举权利,尊重他人的选举权利。面对秘密写票处,候选人也会认识到,要赢得民心,要想在选举中获胜,必须真心实意为村民办事,要靠自己的真才实学,而不是投机取巧。
5、田志杰丧失党支部委员身份,应当在槐树洼村党员大会上进行增补一名支部委员的选举,实际上2025年5月11日召开的党员大会没有进行支部委员增补选举。
6、田志杰居然通过电话方式委托房某投票选举,房某在选举会议之前,公开表明了田志杰的投票意向,严重干扰了无记名投票的自主性、秘密性、公正性。
7、随意组织非中共党员的各村民小组组长、市委组织部驻村工作队员实施所谓“党支部书记候选人民意测评”,广大中共党员参加的槐树洼村党员大会,反而被剥夺“党支部书记候选人民意测评”的投票资格,严重损害了中共党内民主、侵害党员权利,让人民群众产生“村党支部内斗厉害、不择手段”的恶劣印象,反而影响了中国共产党的伟大光辉形象。
8、在田志杰丧失党支部委员身份的情况下,党支部委员剩余4人,不符合组织原则,乔楼镇党委不得组织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党支部书记。乔楼镇一名包村干部丁向荣宣称,“田志杰虽然提出辞职,但是没有得到上级批准”,按照这个说法,截至目前,田志杰仍然担任槐树洼村党支部书记、委员等重要职务,乔楼镇党委应当督促田志杰立即前往槐树洼村,认真履行党支部书记、委员的职责,而不是组织所谓“党支部委员选举党支部书记”。
三、整改意见
荥阳市委及其组织部应当采取下列监督处理措施:
(一)荥阳市委书记应当带领荥阳市委组织部部长、荥阳市委社会工作部部长、荥阳市公安局局长、荥阳市农业农村局局长等公职人员立即前往槐树洼村,全面调查2025年5月11日上午在槐树洼村实施的“党支部书记候选人民主测评”、“党支部委员选举党支部书记”活动,对全体党员、村民组长、市委组织部驻村工作队员实施分别询问,应当告知其如实作证的义务以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并责令其签署保证书。在选举中,凡有违反《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定行为的,必须认真查处,根据问题的性质和情节轻重,对有关党员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对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进行问责。
(二)中共荥阳市委及其组织部应当对乔楼镇党委书记采取责令检查、给予诫勉等监督问责措施,责令乔楼镇党委书记切实履行槐树洼村各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不得将自身责任推卸、转让、委托给索河街道党工委领导干部。
乔楼镇党委不得批准2025年5月11日所谓“槐树洼村党支部书记选举”结果。在乔楼镇党委撤销或免除田志杰的党支部书记、委员职务之后,槐树洼村党支部委员总数仅有4人,陈晓、袁卫星、袁志飞、宋金凤,不符合“党支部委员总额为奇数”的组织原则,其中袁卫星、袁志飞担任支部委员仅仅2年,宋金凤将近70岁,这些支部委员根本不能代表多数党员和群众的真实意志,如果乔楼镇党委强行组织槐树洼村党支部委员会议实施所谓“党支部书记选举”,反而严重违反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原则和政治纪律。
(三)责令乔楼镇党委免除赵亚慧、丁向荣的槐树洼村包村干部职务,提议乔楼镇党委组织委员张振宇同志任槐树洼村党支部代理书记,代理期自即日起至2025年11月全省村级党组织集中换届。
(四)市委组织部应当切实加强对槐树洼村党支部工作的督促、指导、帮扶力度,确保2025年11月依法依规产生顺应党心民心的新一届槐树洼村党支部领导班子,党支部委员总额应当为奇数(5人为宜)。鉴于目前的特殊、复杂、严峻情况,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实施槐树洼村党支部提前换届或者党支部书记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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