槐树洼立体交叉桥是烂尾工程
郑州市交通运输局:
公路建设使用土地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公路建设应当贯彻切实保护耕地、节约用地的原则。公路建设项目和公路修复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建成的公路,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明显的标志、标线。
国道234线、陇海西路都已经通车多年,两条公路的槐树洼立体交叉桥却是烂尾工程,多个方向不能连通,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郑州市交通运输局应当实事求是说明下列问题:
1、国道234线、陇海西路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验收?
2、槐树洼立体交叉桥是烂尾工程,为什么交付使用?
3、槐树洼立体交叉桥何时能够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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