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自2022年12月19日入职河南骏欢实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3MA45ND7D09), 工商登记住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长江路创富新城2号楼914室 实际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紫荆山路与航海东路交叉口西南角永恒理想名苑2号楼1单元1804室 联系电话:19*******16 入职后公司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2023年3月份公司办理社保并缴纳当月社保费用,此后社保一直处于欠费状态。社保个人承担部分均已全额扣除。经多次催交公司仍未解决我于2024年3月14日提出离职申请。离职后多次要求单位补缴欠费部分社保,但时至今日仍未解决。本人也多次向国家税务局12366投诉反映(结果“税务说只受理24年4月份依以后的欠费”),也通过社保电话12333反映(结果“让转税局处理,社保由税局代征收”),期间也通过12345电话反映(结果“登记受理,等有关部门处理,但无结果),也去过二七区仲裁委反映(结果“只受理欠薪,社保由社保局负责),但各个单位之间相互推诿扯皮,时至今日仍未解决,作为一普普通通的升斗小民我就想搞清楚这个社保欠费到底归哪个单位管理?有没有相关的处罚惩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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