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如下(有字数限制)
凯宾城业主递交申请符合法规(1,24年1月9日街道办宣布凯宾城符合申报条件。2,11名业主依法联名递交申请3,1月30依据《河南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十八条,街道办在凯宾城电梯口公布筹备组7人,业主代表4人,业主代表现场报名时间地点需提交资料,业主依法在指定时间地点提交要求资料报名,符合法定程序,且已报名符合条件业主人数多于预设4人,依据《指导规则》第十九条,街道办应依法协助组织已报名符合条件业主投票推选业主代表组建筹备组。4街道办没有协助组织,至今不公布已报名符合条件业主人数姓名房号报名自荐表需提交资料让业主审核,自行审核,将不具备报名条件业主造假违法自定为筹备组业主代表24年2月7日9日公示(公示7日筹备组成立),违反法定程序,违反《民法典》277,278条《指导规则》17,18,19条,为无效公告。业主强烈抗议,24年3月22日宣布解散并不存在仍在组建中的筹备组,并借此终止业主合法筹备工作,为无效公告。24年2月7日至今,一年七个月,街道办不纠正,25年8月25日错误应用《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15条回复:筹备组未在组建后60日内召开业主大会,街道办解散终止筹备工作合法。筹备组需依法成立,凯宾城至今没依法组建成筹备组,不适用该条例,即便按街道办“筹备组”(违法)成立(2月16日)到3月22日解散仅34日(含春节),不足60日,街道办用15条终止业主筹备工作违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