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晚上9:40,我们二个女性各带一个十二三岁的孩子,在杜岭街杨记清芳拉面路口乘坐车牌号为“豫ATU335出租车”,要去金水路与沙口路交叉口,车走杜岭街行驶至金水路时,他突然将车左拐至一条不知名的小路,天黑,我没有搞清楚是什么路,就赶快问师傅,“为什么左拐?”他的态度就有些不耐烦,说“金水路有护栏,不能右转(指杜岭街和金水路交叉口)”。我很快就回答:“不开车,不知道还不让右拐。”(当时我觉得大家出门在外,工作都不容易,不想与人为难,就赶快缓和气氛。)行至新通桥时,他又将车开上了立交桥,我问他怎么回事?他态度就变得非常恶劣,说“开二年车了没见过你们这样的,气蛋!”我非常生气,说“我是乘车人,有权利知道我乘坐的车辆为什么要这样走,即使我不明白有关规定,你解释清楚就可以了,为什么要骂人?你有义务向我解释,何况是夜间,我又带着孩子。”他继续说:“你不想做可以下车。”这时车已飞驰在金水路新通桥和大石桥的立交上,我回答:“此时你让下车我可以投诉你。”“随便你投拆。”就这样我们很不愉快地到达目的地。下车后我专门向他索取了发票,作为日后投诉证据。5月2日我专门打电话投诉,谁知文化宫路客运管理处,设置的是语言系统,没有专人接听,且还要寄信给他们,当时我事多,寄信嫌麻烦,打过电话后,这事就放了下来,只到刚才,听朋友说起有“心通桥”,就赶快注册投诉了。
补充内容 (2012-5-13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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