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多次向各个领导和部门反映,郑州大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经开区大宇颐园项目欠付施工企业工程款为842.47万元。
但这仅仅是经开区在替颐园小区施工队反映的情况,颐园小区11个施工队(实际是11个人)从来没有向负责清欠工程款的郑州市建委清欠办公室以及去法院申请执行河南胜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经开区大宇颐园项目欠付施工企业工程款为842.47万元的问题!依据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的《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根据此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民事官司中对自己所主张的事实,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即“谁主张,谁举证”,这就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般举证规则。颐园小区施工队要提供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施工合同才能证明欠工程款!
(见2012年1月6日郑州晚报A15版) 1月4日,新年上班的第一天,8位农民工拿着本报几天前刊发的讨薪案报道走进中原区法院,指名要法院的张怀新法官帮他们讨要工资。昨天,这事儿就有结果了:欠薪方当场拿出6000元钱,并写下一份保证协议,保证付清剩余欠款。
“不收诉讼费,也没有开庭,一天时间法院就帮我拿到了工资,太好了。”农民工王先生高兴地说。
不收诉讼费,不开庭,仅用一天时间顺利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在省法院开展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中,中原区法院简化手续,充分运用诉前调解,目的只有一个:尽快让农民工拿到工资,高高兴兴回家过年。
经开区颐园小区的施工队如果不去法院诉状要工程款,也不去郑州市建委清欠办反映欠工程款情况!那他们说欠工程款的事就非常诡异了!他们长达八年非法占据颐园小区之久。谁是后台?谁是支持人?经开区政府难道听之任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