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接到您反映“在优乐火锅东明路店就餐时发现过期发霉年糕”的情况。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金水区分局工作人员对该店进行现场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该店名称为:郑州市金水区优乐自动餐厅东风店,位于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217号,负责人杨东风;《食品卫生许可证》证号为:(豫)卫食证字(2009)第410*******69号,许可范围:火锅、主食、凉菜;兼经营:预包装食品:酒、饮料销售。有期限为:2009年5月26日至2013年5月25日。
二、检查中发现食品候选区有年糕两块,无发霉变质现象,现场未能提供购进票据。
三、现场检查该店不能出示购进食品、食品原料的查验登记台账,在该店操作间冰柜内发现山东海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未标示生产日期)袋装鱿鱼卷2.5公斤,无法出具该产品有效购进票据。
四、工作人员已针对现场检查情况,下达了监督意见书和检查笔录,责令该餐饮单位按照食品采购控制要求,索取购进食品原料有效证明文件及购货台账。
五、该店店长已于5月16日上午九时到金水分局说明情况,并提供该店于2012年4月21日在麦德龙购买的切片年糕发票。
六、金水分局将密切关注该事件发展,如该店在限定时限内不能提供现场抽检食品原料采购证明文件和有效票据,将严肃处理。
今后,在外就餐如遇类似情况,请保存好相关物品及证据,立即向我局反映,我局会及时派出执法人员前往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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