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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房屋,使用维修基金的程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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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1-8 20:24:0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房管局

处理时间

2012-1-11 11:09

            我是岗杜北街9号院的住户,前两年我们房子顶部漏水,现在想维修一下.已经领过房屋基金维修表了,在动工之前需要房管局来看看吗?因为近日有雨雪,想先维修.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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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2-1-9 14:15:48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并将尽快给您回复,请您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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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1-8 21:01:03 |只看该作者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可以申请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有下列申请方式:
      1、商品房屋申请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委员会提出申请;没有成立业主大会的,由物业服务企业提出申请;没有成立业主大会也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可由业主代表提出申请。
      2、已售公有住房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由原售房单位提出申请。
可以打他们的申请受理电话:67889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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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2-1-8 21:02:42 |只看该作者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可以申请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有下列申请方式:
      1、商品房屋申请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委员会提出申请;没有成立业主大会的,由物业服务企业提出申请;没有成立业主大会也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可由业主代表提出申请。
      2、已售公有住房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由原售房单位提出申请。
可以打他们的申请受理电话:67889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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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2-1-8 21:03:40 |只看该作者
申请方式:
      1、商品房屋申请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委员会提出申请;没有成立业主大会的,由物业服务企业提出申请;没有成立业主大会也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可由业主代表提出申请。
      2、已售公有住房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由原售房单位提出申请。
可以打他们的申请受理电话:67889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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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2-1-8 21:10:28 |只看该作者
申请方式:
      1、商品房屋申请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委员会提出申请;没有成立业主大会的,由物业服务企业提出申请;没有成立业主大会也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可由业主代表提出申请。
      2、已售公有住房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由原售房单位提出申请。
可以打他们的申请受理电话:67889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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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2-1-8 21:41:20 |只看该作者
申请方式:
      1、商品房屋申请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委员会提出申请;没有成立业主大会的,由物业服务企业提出申请;没有成立业主大会也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可由业主代表提出申请。
      2、已售公有住房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由原售房单位提出申请。
可以打他们的申请受理电话:67889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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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8#
发表于 2012-1-11 10:44:12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申请程序主要是小区物业公司按照如下程序进行:
一、推选业主代表。全程跟踪监督(3人,涉及多栋楼的每楼1人),推选的业主代表姓名和联系电话要公示。
二、确定维修方案。业主代表参与,方案中要包含维修
单位选择过程、维修范围、材料、维修项目清单、费用和列支范围等内容。
    三、方案经业主代表签字在小区相关部位后公示。公示后可以与物业维修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工作人员联系进行勘查现场。
四、书面征求业主意见。达到双三分之二以上业主签字后公示签字表复印件。将申报资料及业主代表证明维修方案和签字表都以公示的证明提交中心。
五、中心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并反馈审核意见。
    六、签订维修合同,开工后可划拨核定额50%的首付款。
    七、完工后业主代表参与竣工验收,提供竣工验收资料(包含完工项目清单、决算金额),业主代表要在竣工验收资料上签字认可并将竣工验收资料公示。验收合格后可于中心人员约时间复核。
八、决算审核,划拨剩余款项。
最后,如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以拨打使用申请电话67889259进行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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