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郑州利民置业违规收取天然气初装费”的回复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郑州利民置业违规收取天然气初装费”的问题,中牟县发展和改委委员会与中牟县房地产管局经认真调查落实后,现将调查处理结果回复如下: 金源公馆是郑州利民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一期共72套房,共签约69套,2010年10月30日开始交房,在办理交房手续时对业主收取了天然气初装费。根据郑州市物价局、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郑价工[2010]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住房销售价格行为”的通知的规定,自2010年5月1日以后小区规划红线以内与住房同步配套建设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邮电通信、有线电视、消防、安防以及小区物业用房等非营业性公共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应按规定的或实际发生的费用列入房屋开发成本,一律纳入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内。任何房地产开发企业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名义违反规定,将应计入开发成本的费用在价外征收。郑州利民置业有限公司在2010年5月1日以后存在收取天然气初装费的违规行为。我检查人员向其经理张洪军进行了详细的价格法律法规讲解,使其认识到了错误,愿意积极整改。现已责令该公司将多收费用退还业主,并张贴退款通知,通知业主凡在2010年5月1日以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可持收费票据前去退费。举报电话12358。 中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牟县房地产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