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升龙凤凰城A区业主,在各种手续不齐全、配套设施不完善的情况下,开发商---捷宏置业公司于2011年12月31日开始向广大业主强制交房,以致广大业主奋起反抗,造成开发商殴打孕妇业主及其丈夫,并造成其重伤。房管局在新闻舆论的压力下,于2012年1月5日公布对开发商-----捷宏置业公司的处理结果:1.向捷宏公司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停止交房;2.收回捷宏公司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暂停捷宏公司开发资质;3.向发证部门建议,捷宏公司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只能用于处理升龙凤凰城遗留问题,不得进行新的项目开发。项目完成后,不得再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 但令广大A区业主不明白的是:1.在房管局做出责令停止交房的决定后,开发商并没有停止交房;2.房管局虽然做出了暂停交房的决定,但并没有明确要求开发商进行完善,并限定最后交房日期(倘若开发商一直达不到交房条件,是否就一直拖着不交房呢),并明确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负责赔偿;3.开发商在没有告知业主的前提下,擅自改变业主所购房产的楼号及房号,造成业主所交房产的契证号码及房屋维修基金与房产在公安部门的备案不同,给以后上户口及房产交易造成麻烦。 作为升龙凤凰城的业主,我们只是普通市民,东挪西借,大量贷款,花费巨资买套房子,我们翘首以盼,以为很快能够拥有自己的房子,岂不料开发商作出如此令人不堪之事,思之令人痛恨。希望房管局(或其他部门)采取切实措施,严惩无法无天的开发商,早日还A区业主一个安全稳定的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