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778778”: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过调查,现将处理结果回复如下: 2012年1月9日下午2时30分许,巩义市杜甫路派出所接到110指令称:“杜甫路扬州洗浴内有人打架”。出警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发现当事人陈某、程某、王某一方站在“扬州洗浴”院内与“扬州洗浴”工作人员赵某等人相互辱骂,互相指责被对方殴打。出警民警在现场进行询问后,发现陈某、程某、王某3人身上有不同程度的损伤,受害方陈某称“扬州洗浴内有二十多人打他”,出警民警立即到浴池内查看,只发现于某、赵某2名工作人员。随后,受伤人员程某、王某被120救护车送至医院就诊。出警民警将陈某、赵某、于某等双方参与打架的人员带回派出所继续进行调查。经法医鉴定,陈某、程某、王某3人所受损伤均为轻微伤。 经过连续多天的调查走访,杜甫路派出所依法查实了违法嫌疑人赵某(扬州洗浴老板)殴打程某、王某的违法事实。2012年2月7日,赵某到杜甫路派出所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1月9日下午在扬州洗浴与顾客程某、王某发生口角,继而殴打程某、王某的违法事实。巩义市杜甫路派出所于2012年2月7日对违法嫌疑人赵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并处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巩义市公安局治安大队通过对“扬州洗浴”的明察暗访,未发现该洗浴中心存在卖淫嫖娼现象,但发现该洗浴中心消防器材不合格,且未办理消防合格证,巩义市公安局已于2012年1月17日对“扬州洗浴”下达了责令停业整顿通知书。目前,该洗浴中心已被责令停业整顿。 2012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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