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我局对网友反映市教工幼儿园陈春参评2011年度郑州市中学高级教师有关问题答复后,网友跟帖对答复意见有疑问,我局职称处与市教育局编制人事处联合于5月31号针对网友的疑问进行了再次调查核实,现将反映问题答复如下:网友疑问的主要问题:一是未说清陈春教学工作量如何计算。二是未说明陈春授课是否有教案。经认真调查,我们了解到陈春在2007—2011学年每周分别组织教师教学研讨,内容包括开展课堂观察、试教教研观摩、研讨大型主题、科研实践指导、环境创设研讨等,每学年共约140小时左右;2007—2009学年担任保教主任期间,承担幼儿园带班、配班等教学及游戏任务,每年约60学时;对青年教师进行专场培训,2010年8月、2011年8月分别进行内容有《带您走进教工幼儿园》、《知晓与遵守》、《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及组织策略》、《教案、计划及各类笔记的写作方法及格式》等多场讲座,共计32小时;进行科研培训,2008至今,每年4月对全园教师做《做好日常工作就是在完成一项研究》幼教科研专题讲座,共计8小时。自陈春任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以来,针对教学任务撰写教案30本,每本不少25篇。<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豫人职〔2008〕19号)文件中规定: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和教学任务。小学教师不少于400课时,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2;校级领导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3。目前,幼儿园教师申报评审依照小学教师评审条件执行。经市教育局业务主管部门确认,校(园)级领导指导教师的教研、培训属于教学工作量和教学任务。综上所述,陈春的教学工作量符合评审条件规定的要求,符合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申报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