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您好: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的问题我们已经看到,进过询问您所说的地点不算消防通道具体情况是:
该事件源于河南物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118号院开发商),2005年12月12日拍卖竞得沙口路117号土地使用权,经市政府批准,规划局、土地局规划该地块使用性质为住宅小区。 由于117号院住户对生产区分割出的生活用地留道路宽度不满意,河南物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沙口路117号院居民代表郑州飞马机械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组三方于2006年4月17日在飞马集团一楼会议室就沙口路117号院道路、大门、围墙等问题进行了友好协商,三方达成沙口路大门及公用道路的管理及一切费用由河南物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据117号院居民反映该公司周总(董事长)承诺为117号院居民安路灯,设门卫,院内绿化,硬化都由物华公司承担,但现在117号院路灯不亮,门卫没设(其门卫室118号院租用门面房),绿化,硬化更没有实施,造成117号院居民民愤很大。
118号院从7月初实行了门岗进出入一卡通制度,实施院内物业规范化管理,7月17日上午117号院居民李炳莲从118号院路过,该院门卫不让其通过,并发生口角,甚至打骂老同志,引起117号院居民连锁反应,把118号院小区南门堵了,社区积极协调,117号院居民约定:以楼为单位派出代表与118号院业主委员会,开发商协商,但118号院不予理睬,没有人负责此事处理,最后导致7月19日下午117号院居民自愿每户捐款5元钱把118号院南门用砖垒住。社区协调118号院业主委员会,开发商与117号院共同协商,截止目前,两院,办事处,社区仍在协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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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路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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