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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区棉纺路发电设备厂家属院住户回迁求助的追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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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1-16 13:17:0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五里堡街道办事处

处理时间

2012-1-29 11:13

十分感谢五里堡街道办事处的回复(thread-17091-1-1.html),在您的回复中有几处不明的地方请您给予解答。
您回复的:
第一句中写道预计近期社保大厦办公场所搬至金帝大厦预计近期指几月几号之前?
第二句中写道预计很快就能拆迁预计很快是指几月几号之前?
第三句中写道修规方案近期将上市联审联批会研究确定。
近期是指几月几号之前?

谢谢了。期待您的再次答复。
慢慢咨询路已经走了1年多了,看到太对的预计、马上之类的措辞了。我们想着到一个明确的时间答复,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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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1-18 11:25:27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我们比拆迁居民朋友们更加着急,我们也很希望拆迁居民朋友们能够按时回迁,但是我们只有协调、督促的责任。经询问建设路精品街指挥部得知,社保大厦计划在2月底前搬空,3月份拆除。我们将加大协调、督促力度,力争早日将社保大厦拆除。
在新春到来之际,祝您新春愉快,阖家欢乐,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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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板凳
发表于 2012-1-17 09:11:29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区工作的关注与支持,社保大厦预计年后即将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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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2-1-17 10:27:18 |只看该作者
郑州市社保局将室内物品搬空后,我区将立即组织人员撤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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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2-1-17 10:37:39 |只看该作者
谢谢楼上两位的回复
二七区答复中的预计:基本解释事先进行估计或推测。还是估算没有准确日期。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你们也不知道 什么时候开始拆迁?虽然拆迁协议已经签订。
积极负责的答复是需要等郑州市社保局将室内物品搬空后才开始进行拆迁,这个我知道的。可它什么时候能搬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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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2-1-18 11:25:38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我们比拆迁居民朋友们更加着急,我们也很希望拆迁居民朋友们能够按时回迁,但是我们只有协调、督促的责任。经询问建设路精品街指挥部得知,社保大厦计划在2月底前搬空,3月份拆除。我们将加大协调、督促力度,力争早日将社保大厦拆除。
在新春到来之际,祝您新春愉快,阖家欢乐,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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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2-1-18 13:21:26 |只看该作者
当时什么条件都没谈好就率先动员670户居民搬迁,居民们很相信政府信誉、也很配合政府的工作。相信大部分居民是在规定时限内交房搬迁的。有一部分选择的异地安置(工人路与长江路交叉口)。还有一部分选择了原地安置。原地安置的居民一等就是4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5号《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zwgk/2005-06/06/content_4252.htm)第三章第三十二条已经明确写出拆迁人不得擅自延长过渡期限。第四章第三十六条也对擅自延长拆迁期限的作出了处罚规定。4年来负责拆迁的政府单位连个延期通知都没有,就这么让居民等着。试问要是这个区域内住的是省市大员你们干嘛?一点对居民负责的态度都没有。并且还缺少相关法律常识。
每次咨询都是用 预计 即将 马上这种词来敷衍 每次咨询都是失望。希望你们能真的为居民办实事。就像(thread-20154-1-1.html)所说的安居乐业才是社会稳定发展的基础。希望你们重视。就本帖问题给一个满意的答复。
最后祝:为此时仍忙碌奔波的公务员 新春快乐 阖家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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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2-1-18 13:22:53 |只看该作者


我不知道该怎么打分 我问了三个问题
第二、第三问题呢?
是不是社保大厦一拆该地块的拆迁工作就完毕了?就进入回迁房建设阶段了然后30月后就交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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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2-1-18 14:20:15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我们比拆迁居民朋友们更加着急,我们也很希望拆迁居民朋友们能够按时回迁,但是我们只有协调、督促的责任。经询问建设路精品街指挥部得知:
一、社保大厦:社保大厦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协议12月2日已签订。过渡房(金帝大厦)土建装饰和综合布线基本结束,社保大厦办公场所搬至金帝大厦,计划在2月底前搬空,3月份拆除,拆除后立即启动安置房建设。
二、军分区:临建设路2栋家属楼正在加紧洽谈,近期将签订协议,计划很快就能拆迁。
三、相关手续:规划手续正在按照正常程序办理,控规成果已上网公示,交通影响专项分析已形成文本。控规方案和交通影响分析已上专家会评审;修规方案近期将上市联审联批会研究确定。
    我们仍在协调、督促,在新春到来之际,祝您新春愉快,阖家欢乐,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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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2-1-18 15:34:20 |只看该作者


我从五里堡办事处的回复中读懂了
1、社保大厦3月份拆迁;
2、军分区拆迁日子未知,因为还没签拆迁协议;
3、方案不通过还是要继续修改的;
最终结论是 你们的安置房2012年内盖不盖还是未知数。所以请众住户居民们继续等待。


2008年10月签拆迁协议时白字黑字上写的2011年5月份安置。时过4年连基坑都没挖,其他两地块还挖了基坑。这种做事方式不仅给原地安置的住户带来了生活上的麻烦,也有失政府的公信度。对于此项工作上的过失谁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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