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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法律万里行跟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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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5-30 20:16:1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学习法律万里行跟贴

       我叫路西乾,今年三月十二号在新密市大隗镇政府,抄写保证书,有当天的视频为证。故意抄错三处,由镇政府修改两处为证。此保证书证明了镇政府领导包疵隐瞒路林川勾结村支书张海周侵占公私财产罪恶事实。
       因我路西乾先后三次北京上访大隗村,花费了大量人力财力,在两会期间不解决问题对我进行稳控,给付三万元现金怎能抵消扒毁我耐火厂损失。怎能协迫我完全同意,不在因运霸占卖掉我个人合伙的开新煤矿,更加剧了我对新密市不解决问题的愤恨程度。通过各大网站、报社对其进行强烈投诉,知详情请百度(为金钱缺德丧情丧义兄弟反目成仇)。
       国家工作人员如果不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而用钱款对当事人进行避实就虚,花小钱处理不能处理的问题,花钱让村民不开口说话,让村支书侵占集体财产得以过关,法律失效,民心发狠,良知变性,从而产生罪恶压榨,不能用视频对当事人和村民进行访问,而是进行不处理给钱安抚,国家岂不乱套,让历史说话,让事实见天,经历就是根源,过程就是道理,良知造事,古训先明就是教化,扒毁我耐火厂是事实,因耐火厂发展壮大而建立煤矿更是事实。当时合伙五人路林川丈叔被气死,其另四人都有证人证言,从中可得事实真相,一有路林川证明证实路林川当年好友路新尚证明,路林川内弟蒋福灿证明,路林川亲兄弟我路西乾证明,另有几十份村民证明,当年路林川与我合伙耐火厂农行取款证明,另有我兄弟亲生父亲路更臣当年授权证明书,一切的证明证明了当年实际合伙事实存在,从小老板向大老板发展的事实,新密市公安局作为政府机构应当对被告人路林川,张海周进行询问,提供询问笔录,表明当年事实真相。不应隐瞒包疵以无人知晓,查无实据为由不调查不立案,闭门造车作决定,以上二十多份证明在我万般无奈之下,寻访查得,望一一证实,若不能处理,我路西乾只有挂牌寻求帮助,寻求法律维护权益,行万里路揭法律实情。
                                   我路西乾联系电话:13*******89
                                  学习法律万里行联系电话:13*******10
                                                                                                                                                                                      0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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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5-31 17:54:23 |只看该作者

关于大隗镇大路沟村路西乾反映的信访事项的
调查处理情况说明


        路西乾反映“今年3月12号由大隗镇政府让路聚亭带我到乡政府抄写保证书:由村支书张海洲支付现金3万元强行解决问题”,经调查,情况如下: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省交办我市做好路西乾的稳控工作,新密市要求我镇解决路西乾反映的问题并做好稳控工作,我镇按照市的要求,责成大路沟村按照上级要求在3月12日前将路西乾信访事项化解。
        路西乾3次赴京“非访”反映的“与其兄长路林川经济纠纷”问题,经调查无证据证明其与路林川有经济关系,且其提供的证明材料证明其所反映的有经济纠纷的煤矿的法人是路林川,路林川又不认同有经济关系,更不同意协商处理,路西乾曾就此问题到市公安局控诉,因无证据被告知“不予立案”,后又到市检察院申请复议,被告知“维持市公安局的意见”;反映的“支部书记侵占集体财产”问题,经我镇和市纪委调查不属实。
        因上述两个问题都无法依据事实予以处理,在先后三次赴京劝返路西乾过程中,大隗镇和大路沟村花费了大量人力、财力,大路沟村“两委”研究后,决定由信访稳定负责人路聚亭做信访人及其爱人的工作,给其一定的钱款,使其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再无理上访和非访。经路聚亭的思想工作,路西乾同意“给付3万元现金”后,不再纠纷上述问题。因市里要保证书,2012年3月12日,路聚亭带路西乾到镇政府写了保证书,并摁了指印,路西乾于2012年3月12日收取了上述3万元现金,并出具了收款证明,不存在抄写保证书、强迫解决问题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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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5-31 17:54:56 |只看该作者

关于大隗镇大路沟村路西乾反映的信访事项的
调查处理情况说明


        路西乾反映“今年3月12号由大隗镇政府让路聚亭带我到乡政府抄写保证书:由村支书张海洲支付现金3万元强行解决问题”,经调查,情况如下: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省交办我市做好路西乾的稳控工作,新密市要求我镇解决路西乾反映的问题并做好稳控工作,我镇按照市的要求,责成大路沟村按照上级要求在3月12日前将路西乾信访事项化解。
        路西乾3次赴京“非访”反映的“与其兄长路林川经济纠纷”问题,经调查无证据证明其与路林川有经济关系,且其提供的证明材料证明其所反映的有经济纠纷的煤矿的法人是路林川,路林川又不认同有经济关系,更不同意协商处理,路西乾曾就此问题到市公安局控诉,因无证据被告知“不予立案”,后又到市检察院申请复议,被告知“维持市公安局的意见”;反映的“支部书记侵占集体财产”问题,经我镇和市纪委调查不属实。
        因上述两个问题都无法依据事实予以处理,在先后三次赴京劝返路西乾过程中,大隗镇和大路沟村花费了大量人力、财力,大路沟村“两委”研究后,决定由信访稳定负责人路聚亭做信访人及其爱人的工作,给其一定的钱款,使其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再无理上访和非访。经路聚亭的思想工作,路西乾同意“给付3万元现金”后,不再纠纷上述问题。因市里要保证书,2012年3月12日,路聚亭带路西乾到镇政府写了保证书,并摁了指印,路西乾于2012年3月12日收取了上述3万元现金,并出具了收款证明,不存在抄写保证书、强迫解决问题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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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2-6-1 13:58:52 |只看该作者
我不是敌人  我是一般农民  没有必要对我进行稳控  希望政府对我反应的情况就行实地调查 以解以稳控为名进行的官商勾结  包庇隐瞒  数千万资产的村办造纸厂不翼而飞  东西水利电管站以一半被盗变卖后的全款交易,政法部门说我是双刃剑 说我是新密市传奇人物 就应当对我进行信誉鉴定 人格认定 几个人合伙做生意 我们几个上访在新密却成了精神病 我一直在搞业务工作 这伙精神病能干的来 一切要重证据 重现实 重经历 希望有关单位到新密市大隗镇大路沟村进行实地调查以解民怨 而不是给钱稳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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