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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郑州人社局 帮忙解决 上街区2004年实验高中部分教师工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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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1-18 13:54:2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待处理

上街区

等待时间

22486小时:30分钟

人社局领导:
      我们已经于前些时间向您反映我们几十个教师的工资问题了,我们也向市长信箱反映了,市长信箱让找人社局监察大队反映处理。具体:
   mail ... 9310134e5f265357fad

      请人社局责成相关部门处理解决 ,谢谢。这几个月工资到底是荥阳发,还是上街区发,反正得发。

尊敬的领导:
       跪求您了,假如是您该怎么办?
       跪求您了,上街区领导,尤其是处理这件事情的领导,当年是您,您就这么愿意无缘无故工资被扣发吗?您就不怕百姓骂您违法吧?
      我们是上街区实验高中的老师。
       在此,继续反映我们教师大概三十人2004年有7个月工资至今没发的问题。
        上街实验高中原属于荥阳市,2004年5月18日划给上街区。我们上街实验高中原名荥阳三高,当时也改名为现在的名字了。
         我们二十多个教师的关系,荥阳市在当年2月就转给原荥阳三高了。但是,当年5月区划调整后,荥阳市教委通知我们到六月底再去改名的实验高中报到上班,暂时在原单位上班。我们中间到6月初还参加过实验高中改名字挂牌的仪式。这样到6月底,荥阳市通知我们几十个人结束了当期工作到实验高中报到,结果没人接待,校长 避而不见。从那以后 无论我们怎么反映,都没人管了。   当年我们6到12月工资,被上街区以种种理由不发。

        2004年2月份前后,河南省郑州市所属的荥阳市教委将我和另外的20多名教师的人事关系正式调入原荥阳三高,但是人仍旧现在原单位上班,等到暑假人到新单位上班。原因是原荥阳三高正处于扩建之中,暑假后班级的规模要大量扩充,需要教师。而在04年的春节前后,也有十几名的教师调入峡窝镇初中。
2004年的5月18日,原属于河南省荥阳市的峡窝镇划归郑州市上街区管辖。于是,位于峡窝镇的原荥阳三高(现改名为 上街区实验高中)和峡窝镇初中也被划归上街区管辖。
我们的工资关系、人事关系同时也被上街区接管。根据荥阳市教育局通知,我们这些人还现在原单位上班,但告知我们关系已经到上街区管辖了。于是我们就在原单位一直上班到2004年的6月底。期间,上街区实验高中通知我们参加2004年6月初上街区政府组织的学校改名成立仪式(由荥阳三高改为上街区实验高中),我们都按照要求的服装、时间到上街实验高中参加了。而后继续在原单位上班。我们5月份的工资是在上街区财政上发的。等到2004年的6月25号,接到荥阳教育局的通知,让我们这几十个人事关系已经调到上街实验高中的老师在6月27号早上到上街区实验高中报到上班。于是,6月27号早上,怀着对新单位新环境的憧憬,我们不约而同的到了上街实验高中。但是可气的事情是:没有人接待我们,没有人管我们,我们没有见到校长和其他校领导。我们这些人一下子蒙了。在等待无果的情况下,我们下午、第二天都继续去,均无人管。我们6月份的工资也没有人发了,没有人管了。我们就这样被抛弃了,我们的愤怒之情油然而生。
很快,大家凑在一起讨论怎么回事。均猜不出为什么。难道学校领导就因为我们是荥阳教委直接派来的,没有给领导送礼么?我们当中也曾经有人找教育局领导,但都无果而终。
接下来就是漫长的暑假,我们从没有那一年的暑假那么难受过。暑假中,我们经常到学校找校长,见不着。有一天碰到一起,到学校找不到校长,就一起到了上街区人民政府大院,找到区政府办公室,说明情况。谁知道区政府办公室的人居然在听了情况之后,打电话让上街区教体局的领导过来领人。我们说不用,我们还到学校去吧。这中间我们接到通知,让我们在上街实验高中等候。于是,我们中有几个教师就在实验高中等了。等到傍晚时分,区教体局的蔡书记和学校的李校长给我们中的几个代表开会。会议上,区教体局的蔡书记、吴书记很生气,对我们今天到区政府的事情严厉训斥。并严词警告:谁再到上边去说,就会在将来处理谁,让谁直接下岗。丝毫未问问我们的工作怎么办,我们6月份的工资未发怎么办!
接下来,我们在暑假中等待着,也到处询问,都不知道我们怎么办。于是,从2004年的6月开始,我们的工资就一直停发了。
暑假过完,2004年的8月底过完,开学了,我们到学校去,校长不见我们,也没有人理我们。并不是我们不上班,但是实际情况就是我们的关系在这个学校,学校就不管不问。2004年的9月,区教体局召集我们开会,说谁要是想回荥阳可以自己拿着自己的档案回到荥阳。我们都知道这是政府之间的事情,是学校领导的问题,根本不是我们个人的问题。没有人回去。于是9月下旬,区教体局再次开会说,让我们这一部分人试讲,再分配工作——我们当时就是不明白,荥阳市教委在学校原属于荥阳的时候已经把我们调到现在的实验高中了,凭什么我们又要这样。于是,大家在下来的时间里准备和等待试讲了。10月份,我们参加了在上街区实验高中举行的试讲,而后10月份把我们分到了上街区所属的各学校。我们的工作算是终于落实了。
不幸的事情接二连三。我们的工资从2004年的六月开始,就一直未发。到我们现在为止,我们2004年6---12月共7个月的工资一直未发。我们多次给上街区教育局、信访局、区政府热线等均反映过,但都没有答案。给上级写过信,反映过。据说上级打电话到上街区的教育局,教育局说我们这帮人自己不上班等之类诬陷的话。天地良心!我们和上街区实验高中的领导比起来、和上街区教育局的领导比起来,我们是弱势群体,是老百姓,我们哪里会、哪里敢不上班啊,实际情况就是如上我们叙述的那样啊!



我们居然感觉自己回到了国民党时代、四人帮年代————指鹿为马、颠倒黑白、混淆是非!6月份-----我们在原荥阳单位上班,这上街实验高中领导知道、老师知道;7、8月份----暑假,我们也因为工作的事情不停的找学校,虽然是假期;9月份-----不停找学校,不管不问,我们又不能越级到教育局上访,教育局这个月给我们开了两次会,并不是我们不上班,我们都是工作了好多年的老师了啊;10月份——我们参加了教育局组织的讲课,并安排到不同的单位上班;11、12月——新单位上班。从以上事实看,我们都从未象有些人反映的那样是一群刁民,不上班——是我们忽然被学校、领导甩到一边去不管了啊!所以说,欠我们的工资没有道理的!严重违反《教师法》和《教育法》!!!

在此期间,我们不止一次的向郑州市上街区区委、区政府、区教文体局反映。但是,我们始终没有得到一个明确的答复!!!
反而每一次区教体局、区政府都用那些无理的谎言来掩盖真正的事实。


上街区教育局的领导拿到我们寄给上级的信后,这样处理了我们的信件:第一,召集信后所有的署名人,问这是不是你写的信,口气吓人直至!自然,面对强大的“大腿”,我们这些“小胳膊”后怕了,无人敢张嘴承认。都只好、只敢说自己未写。-------其实他们应当是处理现实的问题,而不是呵斥、调查写信的人啊!
第二,召集信后的署名人,既然你们未写,那就每人写一纸证明, 就证明没有这回事,自己也没有写。于是,大家赶紧按照领导的意思写了(不然,就有小鞋―――这是肯定的!!!!!!)。
第三,领导们告诉我们说,你们的那7个月的工资不会发的,这是上街区的党委政府领导研究决定的!――乖乖――到底是领导大啊,比中国的法律还大啊!!!!!!!   人的权利何在? 这些领导不是去处理明摆着的事情,却将矛头对准写信的人,对准说真话的人,可气 !可悲!
第四,后来,上街区有了新理由:这些老师学历不够。说了一大堆谎话。我们知道:中间扯皮的事情该是政府的事情,我们是知道的,我们该发工资。要么荥阳市、要么上街区,你们政府该承担,我们个人没有责任和过错。
没有冤屈 我们不会在此投诉

我们要求很简单   发给我们当年那7个月工资   无条件的发  


如果上街区政府不能处理 请政府上交市政府协调处理  看到底是荥阳发 还是上街发?

我们疑问:1、我们早就被荥阳市政府派到这个学校了,一直是正式教师,虽然关系在,人没在这个单位上班,那是政府的事情,但为何我们当年工资不发了,到现在、
              2、上街区相关部门以我们中没有本科学历为由不发工资,但是,我们是荥阳市派去的,本来就在这里,荥阳市都发了,你们上街区为何不发?
               3、国家哪条政策说明我们的工资可以不发?

                我们曾反映过,但是教体局领导威胁我们写保证,气死人。
   我们唯一请求:将当年工资发给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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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2-1-18 14:59:52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工资,不在劳动保障监察的受理范围。此问题归属于上街区,现在已将问题转入上街区。再次谢谢您对郑州市人社局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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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1-29 13:20:34 |只看该作者
请上街区学习下:
thread-14718-1-1.html

八项注意即:
1、注意当好表率;
2、注意高效决策;
3、注意及时协调;
4、注意快速执行;
5、注意督办和反馈;
6、注意协作配合;
7、注意加强与省直部门的沟通,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
8、注意经常深入基层。
三大纪律即:
1、要第一时间到现场;
2、不能缺席省领导召集的会议,参加不了必须报告书记、市长;
3、不得违反党纪、政纪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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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2-2-12 18:28:31 |只看该作者
看了很多 发现上街区对这些问题不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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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2-2-14 08:31:30 |只看该作者
党报评孟连群体事件:少数干部对群众麻木不仁
2012年02月14日06:33人民日报秦光荣我要评论(18)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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