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4259|回复: 8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依法撤销违反规定颁发的营业执照(下派单位:郑州市工商管理局) [复制链接]

Rank: 3Rank: 3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6-14 15:19:2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中原分局

处理时间

2012-6-20 18:32

规定不允许在居民楼下开设饭店,但华山路新建居民小区的居民楼下开设了多家饭店,工商局为什么给他们颁发营业执照?应该撤销,不让他们违法经营。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沙发
发表于 2012-6-14 15:46:33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请您提供一下详细地址,具体是在华山路哪个位置?
处理状态: 已处理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6Rank: 6

板凳
发表于 2012-6-14 16:22:09 |只看该作者
我最近想办营业执照,中介告诉我说:加每人两千元的(局长、科长)后门特批费可以批。再难办点的每人五千。不信?你可现场去市局门口随便找一个中介问一下,都是这么说。这就是中国、这就是河南、这就是郑州。你想讲理,可以,卢展工,你能见吗?他见你吗?底层的要员都是他任命的,你想一想,爹娘能把调皮捣蛋的孩子赶尽杀绝吗?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3Rank: 3

地板
发表于 2012-6-15 11:01:24 |只看该作者
中原分局 发表于 2012-6-14 15:4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网友您好,请您提供一下详细地址,具体是在华山路哪个位置?

华山路陇海路北昆仑华府,居民楼下的三连坑羊肉汤店。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5#
发表于 2012-6-15 16:10:34 |只看该作者
首先感谢您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提到的“依法撤销违反规定颁发的营业执照”问题已有我单位受理,调查处理情况将及时予以回复。再次感谢您的理解和信任。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3Rank: 3

6#
发表于 2012-6-18 09:34:50 |只看该作者
中原分局 发表于 2012-6-15 16:1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首先感谢您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提到的“依法撤销违反规定颁发的营业执照”问题已有我单位受 ...

希望能认真执法,这些饭店在居民楼下,烧烤油烟时时扰民,彻夜不停,根本不能正常生活,楼上住户每天举报,成了焦点地方,应该彻底解决问题,如果要开夜市就到专门的夜市广场,互不影响。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7#
发表于 2012-6-18 16:33:35 |只看该作者


网友:
       您好!
       感谢您对工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现就“依法撤销违反规定颁发的营业执照”的问题反馈如下:
       2012年6月15日,接到网友投诉后,我工商所执法人员立即到该地区进行调查了解。经查:位于中原区华山路昆仑华府向北路西的“三连坑羊肉汤”店因无照经营,已于2012年6月4日被我工商所执法人员依法取缔,现已关门停业。“牛蛙榜上虾”饭店已于2011年12月16日取得了餐饮服务许可证:豫餐证2011*******00526,该店负责人凡占军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号:410*******76303,提供经营场所证明为房屋产权证:郑房权证字第10646013,其租用的经营场所合同上显示为商业用房。“三和食府”饭店已于2011年11月23日取得了餐饮服务许可证:豫餐证2011*******00489,该店负责人买立伟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号:410*******74141,提供经营场所证明为房屋产权证:郑房权证字第10668892,其租用的经营场所合同上显示为商业用房,不是投诉者所称居民楼下。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和信任。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3Rank: 3

8#
发表于 2012-6-20 15:24:29 |只看该作者
中原分局 发表于 2012-6-18 16:3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网友:
       您好!
       感谢您对工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现就“依法撤销违反规定颁发的营业执照”的问 ...

支持工商局依法查处,但所回复的“三连坑羊肉汤”店因无照经营,已于2012年6月4日被我工商所执法人员依法取缔,现已关门停业。“实际是这些饭店在白天根本没有正常生意,在晚上摆摊设夜市,彻夜经营。对这样的行为,应该重罚。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3Rank: 3

9#
发表于 2012-6-20 15:32:57 |只看该作者
中原分局 发表于 2012-6-18 16:3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网友:
       您好!
       感谢您对工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现就“依法撤销违反规定颁发的营业执照”的问 ...

关于居民楼的问题,饭店所经营的场所是住宅楼的一、二层,三楼以上都是居民,不知这样是如何算作商业用房的,而且饭店与一般的商业用途相比是不一样的,经营是受限制的,希望能依法办理。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1-17 05:55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