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郑州市城乡规划监察支队向心通桥做出回复,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网络舆情所反映的建筑位于新柳路北侧、花园路西侧,系花半里小区业主倪文丽于2011年10月建设的一层砖混玻璃结构房一处,建筑面积14平方米。经查,倪文丽所建一层砖混玻璃结构房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违反了《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系违法建设。该处违章建筑始建于2010年11月,2010年11月27日在我支队监督下自行拆除,现系原址上重建。
二、所做的工作
2011年11月2日,我支队执法队员到上述建筑现场进行了调查,依法拍摄了现场照片,由于在现场未见到倪文丽本人,现场执法队员对其下达了责令停止建设决定书和限期拆除通告,张贴于该建筑上。
三、处理意见
处理意见:依据《行政处罚法》的一般程序,已于2011年11月2日立案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