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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5 09:3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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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司法局领导:我父亲韩新合在郑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工作20多年没有社保,现到退休年龄,单位一纸通知就此结束。劳动仲裁委员会说是我父亲过了仲裁年龄不予仲裁,2011年五月起诉到郑州市高新区人民法院,法院建议厅外调解,一年多过去了,仍没解决,希望给予尽快判决了结此案,还公民一个平等待遇,还法律一个尊严。
补充内容 (2012-6-18 15:07):
郑州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限制我的发帖了,真晕!不通过审核帖子,奇怪呀,新闻出版估计也管网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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