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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关于印发〈河南省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5]1055号)第四条规定,我单位于2010年8月21日下发了《新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新郑市龙湖镇贝贝虎艺术幼儿园收费标准备案的函》新发改收费[2010]010号文件: 一、日托: 500元/生•月;二、周托: 650元/生•月。
由于2012下学期即将招生,新郑市龙湖镇贝贝虎幼儿园于2012年6月19日来我单位咨询提高收费标准、重新备案的事宜,拟收取杂费管理费800月(含生活费)。申请的主要理由有三项:一是校车投入增加固定资产投入成本;二是按照民办幼儿园办学要求,在原来每班一个教师和保育员基础上再增加一个教师,工资支出增加;三是按照民办幼儿园办学要求,每班学生由原来50多个缩班至35个,教师也需要增加。
根据郑州市物价局、郑州市教育局、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郑价费[2009]9号、《关于建立幼儿园餐费变动机制和规范餐费收支行为的通知》郑价费[2011]20号规定:幼儿园只能收取四项费用,分别为托幼费、夜宿费、餐(点心)费和延时费。餐费不再由政府统一标准,调整为由各幼儿园根据餐费实际成本变动幅度,结合大多数幼儿家长承受能力,在家长委员会或家长代表协商后确定。我单位于2012年6月21日要求该园召开家长会,征求家长意见,并且家长需在餐费调整征求意见表上签名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核实。
接到群众投诉后,我们与新郑市龙湖镇贝贝虎幼儿园进行了联系,了解到该园曾经向家长透漏调高标准收费的意向,引起了家长们的不满。我们对新郑市龙湖镇贝贝虎幼儿园提供的上一学年收费票据进行了审查,未发现该园有超出500元/月•生标准收费的现象。
鉴于上述情况,经研究决定,如接到新郑市龙湖镇贝贝虎幼儿园调高收费标准的备案申请,我们将建议该园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切实考虑大多数家长承受能力,暂缓调高收费标准。
新郑市物价服务中心
201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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