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局心通桥办公室联合督察队调查,2012年6月24日13时23分大河路派出所指挥室接市局110指令称:岭军峪姚湾村有纠纷。交管巡防大队一组警力赶到现场,当天发贴人韩礼未在现场,韩礼的妻子与家人到姚湾村给其弟弟提亲时跟女方家属因彩礼金额的多少双方发生纠纷,因韩礼家未归还女方的身份证女方家属让归还证件再离开现场,民警经调解双方均同意自行协商处理,离开现场后下午3时许,男方家属再次报警大河路派出所交管巡防大队民警再次出警但报案人不在现场,民警在现场等候一个多小时见到报案人韩礼妻子,民警对报案人解释当天案件较多还要处理别的案件,不可能只处理这一件事,并未对报案人有辱骂的行为,经查证大河路派出所没有警号尾数是“118”的民警。另走访了很多当天事发时围观的群众了解,当时现场韩礼妻子讲话时言语较激进,引发当时围观群众的众怒遭到围攻,民警上前阻拦并让其坐到警车里,保护报案人的安全。并迅速通知治安管理大队的民警到现场处理案件。
经调查接处警民警并不认识女方家属武某,也不知道武某的工作单位,当时民警在现场时武某也未有过激的言语。治安管理服务大队民警到现场将双方带至单位进行案件处理,现该案件已立行政案件,案件正在调查取证处理的环节中。
该网友投诉不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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