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海欣,男,30余岁,住登封市中岳庙。此人带领另外两个同伙,在我家及附近墙壁、门市房数次喷写带有诽谤、侮辱性的文字。给我们全家正常生活造成极大干扰,尤其精神上造成严重打击。
李海欣和他的同伙从2009年9月到现在,一直在我家附近墙壁上和别人门市房上、道路地面上大范围喷写。我们向登封市110报案12次,嵩阳路派出所出警7次,立案6次,至今不仅没有解决,派出所民警却态度一次比一次冷漠,造成犯罪嫌疑人更加猖狂。我致电嵩阳路派出所所长后,他说正在调查,未等我说完便挂断电话。又致电登封市公安局王副局长,同样未等说完便挂断。
现在我们全家已无法正常生活,若不抓捕犯罪人,我们已难以承受精神打击。希望你们能关注此事,敦促有关部门早日办结此案,让我们全家过上正常的生活。叩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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