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们十分重视,立即派人对卜峰莲花商场四周非机动车停车场进行了实地调查了解。现就网友有关非机动车停车收费问题答复如下:
经现场调查,这些停车场归私人承包,雇用人员看管,该停车场负责人也否认了收取电动自行车看管费1元,根据现有掌握的资料,没有证据证明该停车场管理人员乱收看管费。就网友提出的问题,我们已对该停车场提出警示,要求其负责人对看车人员进行政策宣讲和管理教育,要求他们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并建议其主管部门对违规收费的看车人员取消看管资格,杜绝乱收费发生。因网友没有提供具体联系方式,无法与本人取得联系,我们将把了解、落实的情况在网上向网友进行反馈。
感谢网友对价格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今后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进行举报,我们将依法严肃查处。
此复。
郑州市物价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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