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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医保门诊药品报销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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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7-1 17:42:1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卫生局领导:
       市居民医保门诊看病(按比例)一年累计报200元。可是,这只能是甲类药品,也就是说只有用甲类药品的病人可以享受这个待遇?那么乙类药品呢?低保人员用乙类药品一分钱也不给报,并且把原来仅有的50元也剥夺了。这合理吗?
       请卫生局领导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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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7-2 15:15:31 |只看该作者
您好!您所咨询的市医保门诊报销的问题,请您详细咨询郑州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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