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3394|回复: 6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向华山路社区选举委员会提出异议 [复制链接]

Rank: 8Rank: 8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7-2 15:58:5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华山路社区选举委员会:

      请问贵会是依据哪部法律成立的?成员是怎么产生的?符合资格吗?



       再请问华山路社区新一届居民代表人数是按多少居民比例确定的?每个院有多少名代表?有什么依据吗?这些所谓的居民代表都是谁提名、推荐的?谁选举的?有多少居民参加选举了?有证据吗?这些所谓的居民代表都是华山路社区居民吗?是哪个院、哪栋楼、哪个单元、哪个房间的?为什么不公开?否则谁知道他们是不是华山路社区居民呢?谁知道他们真是居民选举的还是被社区指定的呢?


      请问朱凯、余蕊、孙念勇、沙琰是华山路社区居民吗?连社区居民都不是也能当居民代表吗?是谁让他们当的?

      再请问宋卫平、黄静、黄国芬、宋英杰、师书平、秦红霞、李美英、王玉枝、苏春玲、周丰兰、段胜琴、李红玲、李翠兰、梁瑞英、索双琴等参与第三届华山路社区居委会违法违规违纪的选举、补选和罢免,作伪证、妨碍司法公正等,至今没有受到处罚,还配继续担任居民代表吗?是谁让他们当的?

      梁瑞英是不是1947年3月18日生?有没有超过65岁?怎么还能当居民代表呢?居然还是选举委员会成员呢!是谁让她当的?
      长期不交物业费、开着小车的低收入者石玉琴是谁让她当上居民代表的?



      为什么采用居民代表选举的方式?是不是便于少数人操纵选举、有意限制广大居民的选举权?我要求采用全体居民选举的方式以扩大民主!

      如果选举委员会和居民代表不是合法产生的,那选举委员会的公告和居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合法吗? 不合法是不是应该被撤销啊?

      因华山路社区换届选举委员会没有留下联系方式,故在贵板块提出异议,请速解答!

附件: 你需要登录才可以下载或查看附件。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8Rank: 8

沙发
发表于 2012-7-3 11:49:37 |只看该作者


王玉枝这一次是哪个院的居民代表?
长期不交物业费、开着小车的低收入者石玉琴又是谁一直包庇她、一直让她当居民代表的?
这86名居民代表中为什么天天馨苑小区只有3位?比上一届12名居民代表少太多!


华山路社区换届选举委员会的公告为什么加盖社区党支部的公章?
究竟是居委会换届选举还是党支部换届选举呢?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8Rank: 8

板凳
发表于 2012-7-4 13:21:52 |只看该作者
为什么不回答?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8Rank: 8

地板
发表于 2012-7-16 10:15:54 |只看该作者
     继续请教华山路社区换届选举委员会:

       请问主任正式候选人朱凯、刘红梅,委员正式候选人余蕊、孫念勇、沙琰、李翠兰是华山路社区居民吗?不是华山路社区居民而能成为居委会成员正式候选人是不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副主任正式候选人3名中两名(宋卫平、李红玲)都是岗坡路5号院的居民!难道别的院没有居民了吗?3名副主任正式候选人和4名委员正式候选人(沙琰除外)参与第三届华山路社区居委会违法违规违纪的选举、补选和罢免,宋卫平还对社区计生、低保低收入、财务等工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并以权谋私、徇私舞弊、私分公款、打击报复等,却至今没有受到处罚!还配继续成为第四届华山路社区居委会正式候选人吗?难道华山路社区5000多居民没人了?只能由这几个人长期把持、操纵居委会吗?这样的换届选举岂不是换汤不换药吗?

附件: 你需要登录才可以下载或查看附件。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8Rank: 8

5#
发表于 2012-7-24 11:59:14 |只看该作者


继续请教华山路社区换届选举委员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请问主任朱凯,委员余蕊、孙念勇、沙琰是华山路社区居民吗?连本社区居民都不是居然还能继续当选为社区居委会成员是不是公然继续违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居民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办事公道,热心为居民服务。请问这7位华山路社区居委会成员符合吗?违宪、违法、违规,办事不公还配继续担任居民委员会成员吗?既然华山路社区居委会成员还是这7人,没有任何变动,换届选举不还是换汤不换药吗?社区居委会工作还交接什么啊?

附件: 你需要登录才可以下载或查看附件。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6#
发表于 2012-12-19 10:08:49 |只看该作者
尊敬的网友,您好!关于社区选举的问题:该问题经市、区两级民政部门组成的调查组多次调查核实,并多次回复,已证明不存在违规违纪现象。感谢您的来信!

点评

心不通  存在违法现象!  发表于 2012-12-25 21:07
心不通  认识字吗?请看清楚我问的内容再一一回答!怎么答非所问、驴唇不对马嘴?  发表于 2012-12-25 21:07
心不通  拖了5个多月才敷衍回复是什么工作效率和水平?  发表于 2012-12-25 21:05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8Rank: 8

7#
发表于 2013-11-6 15:44:13 |只看该作者
民政部门违法包庇!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1-30 09:51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