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好:我是惠济区三全路长兴路交叉口的裕华第九城市的业主。由于该小区没有地上停车位,全部都是地下停车位。但是物业现在不买停车位不让我们业主的车进小区,必须买停车位。一个车位售价13万左右,我们工薪阶层只是买个小车代步,车价还比不上车位贵。租也不可以。我们了解了下,首先这个地下室本身就是人防室,是小区业主共有的,物业和开发商凭什么高价出售呢?他们都置物权法和物业法不管不问了吗?那要法律又有什么意义呢?更有甚者小区外围没有租出去的商铺竟然有自称残联的人过来收取停车费!!!!!盲道在内的他们还用铁柱子围起来,让我们停车停哪里?请有关部门落实还老百姓一个公道!!!!!!请有关部门落实没有产权只有使用权的地下人防室开发商凭什么高价出售!!!!还雇佣有关社会残联人士来此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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