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二七区七礼阎第四村民组村民,于2011年6月2日登记结婚。想把我老婆的户口从二七区建中街派出所迁到村里,村里同意迁入证明已经开过,6月10日到嵩山路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是,被民警告知5月27日开了会,说拆迁地区户口不能迁入,只有生孩子,才能迁入。我去大队咨询了,他们也没听说有这样的规定。请问现在二七区有这样的规定吗?一个会议就能决定,而且底下的群众都不知道。我现在怎么才能把我老婆的户口迁到村里面?在二七区政府网站上留言三个月没反应,在市长电话网站上留言三个多月也没回应。这些网站仅仅是摆设?有没有一点实际用处?请帮忙处理,谢谢!我希望我老婆的户口能尽快迁过来! |